关于拟推荐创建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29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2026-2028年周期)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地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经相关工作程序,拟推荐大庆市大同区、哈尔滨市方正县、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申报创建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向我局以信函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并附联系人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
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邮 编:150036
联系电话:0451-87977701。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