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发布 > 通知公告 > 详情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发送到邮箱:hljzyygljzh@163.com,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6日。

 

附件: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邮编:150036 联系电话:0451-85971106

黑ICP备2022000086号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547号 网站标识码:2300000091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