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发送到邮箱:hljzyygljzh@163.com,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6日。
附件: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