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6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黑中医药科函〔2023〕20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现拟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形式
本次评审采取专家审核材料,电话连线询问课题申请人的形式,初审未合格人员均已在科研申报平台驳回。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为5月18日,请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通知本辖区本单位参加评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专家有问题会电话连线答疑。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抄送:各有关医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