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行使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9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和〈赋予哈尔滨新区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要求,我局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哈尔滨新区行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赋权事项和赋权方式
权限内执业医师注册,以委托下放形式赋权。
二、赋权范围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绥芬河片区、黑河片区、哈尔滨新区。
三、赋权事项办理
赋权事项由各片区管委会明确具体办理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如相关申请人到被赋权行政机关办理赋权事项,若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方式: 0451-87977699。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