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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 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和 龙江青年名中医评选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4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发挥名医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首届龙江名中医和龙江青年名中医评选工作,现将《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和龙江青年名中医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和龙江青年名中医评选方案

 

为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发挥名医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根据《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二)评选名额

评选龙江名中医70名,龙江青年名中医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龙江名中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在全省中医药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医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3.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5年以上,近三年平均每月出诊不低于12个工作日,中医理论深厚,在临床诊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症方面有独特的中医诊疗技术和方法。

4.一般应具有主任医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30年可以申报)。

5.在省级以上中医药学术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中医专业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有完整临床经验总结,或参编中医药著作,或获得厅局级以上科技奖励。

6.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省级及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带头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

7.原省名中医不重复评选。

(二)龙江青年名中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医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

4.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近三年日均门诊量在15人次/日以上或诊治住院患者达到15人/月。中医理论扎实,在诊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方面有独特的诊疗技术和方法。

5.在省级以上医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中医药专业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有完整的临床经验总结,或参加编写中医药专著,或获得厅局级以上科技奖励。

6.青年歧黄学者、全国中医特色人才、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

7.原省青年名中医不重复评选。

三、推荐名额

龙江名中医限额推荐80名候选人,龙江青年名中医限额推荐120名候选人,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各地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龙江名中医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计划限额推荐候选人。

四、组织保障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黑龙江省龙江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审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地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市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遴选,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业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逐级上报。

(二)地市和省直单位推荐

各地市和省直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公示后报龙江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省龙江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直单位推荐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四)专家评审

省龙江名中医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照评审标准、程序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阅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省龙江名中医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表彰人选,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就拟表彰人选统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确定表彰人选

根据推荐、评审和公示情况,由省龙江名中医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表彰人选,并对评选出的人员颁发首届“龙江名中医”“龙江青年名中医”证书。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单位推荐材料内容要详实,重点突出。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填报《黑龙江省龙江名中医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主要学术论文、论著、奖励证书、人才培养项目证书、学术兼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单位文字推荐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写法,限1500字以内;

(七)申报人临床工作情况证明及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意见。

七、评选要求

(一)评审有关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坚持面向临床一线,严格标准程序,确保人选质量,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三)对于受表彰人选,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撤销其称号,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四)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直单位将龙江名中医候选人推荐意见形成报告,与《黑龙江省龙江名中医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黑龙江省龙江名中医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人有关材料(申报材料中一至五项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3年11月25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王 磊  黄文静

联系电话:0451-87977058

邮    箱:wstzykjc@163.com。

 

附件: 1.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推荐名额分配表

      3.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申报审批表

      4.黑龙江省首届龙江名中医汇总表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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