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 2024-07-18
7月17日下午,省中医药管理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峰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局党组任命的24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下午2时,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曲峰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面向国徽,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峰作了讲话。他强调,宪法宣誓是法定义务,是使命责任,更是庄重承诺。誓词虽短,但字字千钧,希望大家把铮铮誓言铭记于心、践之于行,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做到坚定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做到坚定法治信仰、恪守法治原则。尊崇宪法、依法履职,自觉树牢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权力,接受各方面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要做到牢记职责使命、切实担当尽责。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平台,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勇于打破常规,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推动全省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做到坚守廉政底线、永葆清廉本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坚持廉洁奉公,永葆清廉本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曲峰及有关处室处长见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