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师超类别、超范围执业 局长信箱
杨** 2025-02-17 17:36:56
一、我于2025年1月8日向黑龙江省肇州县卫健局举报中医师赵会敏超类别、超范围执业问题。二、黑龙江省肇州县卫健局于2025年2月5日对我的举报内容,下达2025年2月5日不予立案决定,法律依据是2012年3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47号)”关于转发豫中医(2012)3号文件中规定(这个文件是地方性)。三、(对医生超范围执业问题)2022年3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2012年3月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转发的豫中医(2012)3号文件内容,那一个是黑龙江省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四、请贵局正面答复我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