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集中开展专题宣讲和多种学习活动,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积极强化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不断提高学习质量。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制度。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内法规制度学习7次,涉及法律、法规、条例共14件,共计完成学习计划14项。利用局官方网站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读书班,并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二、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成立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统筹推进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按照会前学法管理制度要求,以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专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协调局机关各处室,提出学法计划,确定主讲人员,编写制作会前学法学习材料及课件,保障会前学法顺利实施,促进学法常态化,2022年度通过会前学法学习法律法规5部。
三、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总结及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和相关实施方案认真自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总结报告。二是在局官方网站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三是制定年度计划。2022年初,我局根据《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在局年度重点工作中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统筹规划,逐项落实,并设置专项经费推动法制宣传工作。
(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一是协调推进《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修改工作。《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修改被列为省政府2022年立法预备项目。按照《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及时跟进立法工作进度,目前已形成《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修改初稿。二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前往齐齐哈尔市、鸡西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了解条例出台后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我省中医药工作执法报告。根据《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定省人大审议意见责任分工,不断加强《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的落实。三是加强配套文件的制定。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开展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清理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上位依据规定不一致,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进行专项清理和自查工作,清理文件共计12件,废止2件,修改1件,其余均保留。二是根据《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拟出台的文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2022年,我局出台1件规范性文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疑难问题处理,将法律风险控制在事前、事中。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全面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行政合同、法律文书进行起草修改,保证各项工作依法依规。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大力整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按照省市场局关于《全省广告发布情况联合暗访抽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开展暗访抽查工作,前往伊春市等进行了联合暗访抽查工作,对于经调查发现涉嫌违法的中医医疗广告全部移交省市场局查处。二是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上报工作,督促开展法治学习并参加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人员在系统内及时作冻结处理。三是开展全省案卷评查工作,并组织选拔办案能手。制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2022年度全省卫生监督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22年全省中医药监督执法案例分析及办案能手选拔项目的实施方案》,与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百案评比推精品”案例评查活动的通知》(黑卫监督函﹝2022﹞95号),经市级初评和交叉互评,最后组成省级评审委员会,召开案件评查会议,对各地报送的参评案例进行省级评定。经省级评审委员会评议,评选出黑龙江省2021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9例优秀典型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并在全省通报表扬。
四是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梳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和处罚依据,并根据相关中医药最新的法律法规制定我省中医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及时与司法厅沟通并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五)多措并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推动中医药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信息化推广应用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试点地区工作人员发放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执法设备包等设备及材料,组织试点地区工作人员完成信息系统前期调试工作。组织举办《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信息化推广应用项目启动会议暨试点地区人员培训班,技术公司为系统及设备的使用进行讲解。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及时答疑、技术指导,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开展全省卫生监督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组织举办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全省卫生监督员中医药知识培训班工作。现场培训人数共计270余人,培训24学时,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医药基础知识以及监督中常见法律问题等,进一步加强了我省中医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六)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电子证照工作。一是对接《国家2022年版清单》,已梳理完成中医类四级行政许可,初步完成中医类四级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要素,并且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已细化到具体法律法规条款,推动部门高效履职尽责。在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中认领确认我局的许可事项,并对每项许可进行维护,现已对外发布。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建立电子证照发证清单工作任务的要求,已对我局发放的证照进行梳理。按照《发证清单(样表)》要求填报我局证照情况,我局证照样式电子版已上报相关部门,现已完成电子证照入库对接工作,并实现新增数据自动入库并生成电子证照。
(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是优化中医类政务服务事项。中医诊所备案“省内通办”工作,确定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办理渠道等基本要素。示范账号梳理好“中医诊所备案”事项,并已通知各地市标准化复用,2022年底实现中医诊所备案“省内通办”工作。进一步优化梳理其他中医类政府服务事项,为“三级四同”,推进示范点政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以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为范围,在省级政务平台、市级示范账号、区县级示范账号将中医类政务服务事项关键词和搜索热词录入,完善智能搜索词库,提升办事咨询的便捷度。我局政务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22年8月末,我局在省政务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专班办公室组织的评估中,一体化服务能力在中省直单位排名位列第二名。
(八)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和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局机关会前学法工作。按照会前学法管理制度要求,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以及专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制定学法计划,确定主讲人员,编写制作会前学法学习材料及课件,保障会前学法顺利实施,促进学法常态化。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工作。根据国家局宣传工作安排,向各有关单位下发我省宣传活动通知,着手为全省印制宣传海报,在中国中医药报组织的知识竞赛基础上,开展我省中医药知识竞赛,印发《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结合答题总人数及积分总数情况选取前三名单位授予“省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普法宣传优秀单位”,总积分排名前60名者,奖励活动礼包一份(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三是开展《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一周年成果展示活动。向全省征集关于落实《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的优秀经验和方法,在局官网和省媒微信公众号发布展示,共计12条宣传内容。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一是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在省信访信息系统中协调处理省民生热线3件,网上信访案件转办案件11件和自办案件4件;接待电话投诉6件;接待来访7次;转送来信2件。二是开展我局及直属机关《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在接待场所、网络渠道宣传,并将《条例》内容融入每季一考活动中。三是局领导杨景波专题接访包案1次,重访包案1件,指导省直中医医院重访包案4件。四是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信访安全工作预案》,建立了信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开展工作,提高信访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突水平。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及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
(一)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序推进《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加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中医药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监督执法信息化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等,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水平,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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