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高质量完成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总体部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中医药发展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目前《规划》文本共计十部分,分为三个版块:
第一板块为总论,主要是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二板块为重点任务部分,包括八部分内容。
一是加快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做强骨干中医医疗机构、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做全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做优中医门诊部和诊所等5个方面,设置“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专栏。
二是推动高品质中医药服务供给。重点在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中医药康复能力、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等4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设置“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专栏。
三是推动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加快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扩大骨干人才规模,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3方面。
四是提升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能力。强调挖掘龙江中医药宝库、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中药产品标准体系建设3方面,并设置“中医药科技提升工程”专栏。
五是推动现代中药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做强中药材种植养殖体系、加大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力度、做优中药产业链、推进中药流通体系建设4方面推动中药产业发展,并设置“中药材产业区布局”“中药材种植养殖提升工程”“中药企业培育工程”“中药流通体系建设工程”4个专栏。
六是推动“中医药+”跨界多业态融合发展。围绕积极推动中医药养生保健、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产品等4个方面,设置“中医药+”融合工程专栏。
七是推进中医药文化和开放合作发展。重点阐述大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中医药开放合作发展等3个方面。
八是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包括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系、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提升中医药法制化水平4个方面。
第三板块为第十部分,主要阐述了强化规划组织实施相关内容。
三、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指导思想上,《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促进中医药创新服务与产业融合为抓手,统筹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为推进健康龙江建设,提升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上,包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健康;坚持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坚持遵循规律,特色发展;坚持守正创新,内涵发展;坚持质量为先,融合发展。
发展目标上,《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县域中医医院全覆盖;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参与重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不断彰显;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进一步提升,对外交流与服务贸易更加活跃,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研发应用和健康服务等全产业链全面发展,中医药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展望了2035年远景目标。
原文地址:黑龙江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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