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中医馆管理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19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加强我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对2009年印发的《黑龙江省中医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黑龙江省中医馆管理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hljzyyzc@163.com。
二、通信地址: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邮编:150036。来信请注明“《黑龙江省中医馆管理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黑龙江省中医馆管理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docx